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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明胜律师 朱明胜律师,2005年毕业从事法律工作,先后供职于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、河南仰天律师事务所,现执业于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。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河南律师协会会员,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交通事故、人身损害赔偿、婚姻继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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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朱明胜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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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点有哪些?

  导读: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点有犯罪的对象具有无形性;还有犯罪目的的非营利性等,同时对于网络犯罪而且存在比较隐蔽性,所涉及到的范围比较广,也让调查的难度加大了很多。

  一、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点有哪些?

  1、犯罪对象的无形性

  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的独特性质,它决定了知识产权犯罪人侵害的不是具有物理形状的知识产权产品,而是这些产品所内含的知识产权,包括经济权利和人身权利。

  2、犯罪目的的非营利性

  在传统法律中,对构成犯罪的侵犯版权的行为认定上,除主观上有故意外,还需以营利为目的。我国新《刑法》的“侵犯着作权罪”、“销售侵权复制品罪”中都强调了“以营利为目的”的主观要件。

  二、知识产权犯罪处罚如何处罚的?

  1、《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,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  2、自然人犯侵犯著作权罪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情节特别严重,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,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10万元以上,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。

  3、《刑法》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,假冒他人专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  三、涉嫌知识产权犯罪罪名有哪些?

  1、假冒注册商标罪

  2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

  3、非法制造、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

  4、假冒专利罪

  5、侵犯著作权罪

  6、销售侵权复制品罪

  7、侵犯商业秘密罪

  综合上面所说的,利用网络来对他人的知识产权进行侵犯,那么此行为是很容易导致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,而且利用网络侵犯所存在的对象也是属于无形的,因此,对于受害方就可以利用司法的程序来进行处理,并且有针对性的进行调查,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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