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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明胜律师 朱明胜律师,2005年毕业从事法律工作,先后供职于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、河南仰天律师事务所,现执业于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。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河南律师协会会员,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交通事故、人身损害赔偿、婚姻继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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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朱明胜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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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

做微商警惕陷入知识产权陷阱

  微商开始霸占朋友圈早已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,由朋友圈中购买的产品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新闻也有听过。但是你知道朋友圈卖的那些产品也可能不符合知识产权的规定吗?小编为你介绍。

  1、专利权无效

  中国专利申请分为3种类型:发明专利( 有效期20年)、实用新型专利( 有效期10年)、外观设计专利( 有效期10年)。专利申请授权以后,是需要每年按时缴纳交费的,且年费随着年限呈上升趋势。

  有许多申请人,申请授权以后,只缴纳第一年年费,顺利拿到国知局下发的专利证书。以后就不交年费了。但是却一直拿着专利号导出招摇撞骗。为什么企业在产品包装宣传上喜欢写上已经无效的专利号呢? 原因很简单,消费者会觉的,哇,这个产品是有申请专利的啊,肯定有技术含量,正规有保障。却不知,企业偷偷的鸡鸣狗盗了一把。

  2、乱用®标志

  许多人对®有误解,认为有这个标志的产品意味着从原料采购开始就要严格把关,否则产品质量不过关怎么能通过认证。可是实际上,®仅仅表示商标注册成功后可以使用的注册商标标记;也就是说拿到®表示该企业可以用这歌商标,但无法保障质量,因为质量认证并非商标局的权利和义务。获得注册商标证书,你可以在商标上打“注册商标”标记,但并不代表产品有质量保障,也不代表产品质量经过国家认证。甚至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开始。

  法律普及:

  《商标法》第九条谷底,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“注册商标”或者注册标记。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三条规定,使用注册商标,可以在商品、商品包装、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“注册商标”或者注册标记。注册标记包括圈注和圈R。使用注册标记,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。

  国家商标局的职能有:主管全国的商标注册与管理工作,负责商品商标、服务商标、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等商标的注册工作,办理商标异议裁定以及注册商标的变更、转让、续展、补证、注销等有关事宜,指导、协调、组织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,依法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,监督管理商标代理机构,研究拟定商标注册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、办法,组织商标国际条约、协定在中国的具体实施及承办商标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。

  而产品质量认证是要经过质量认证机构的认证的,化妆品的质量检测最权威的机构应该是: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北京)。还有有检测认证职能的其他第三方认证机构。

  3、伪装成国外公司

  不少微商卖的产品都号称是某国际大品牌,公司注册在某个国家,某某某拿到了全国、省、市的代理等。但实际上,注册离岸公司,很简单。离岸公司可以理解为在国外注册的公司,但这个公司不在注册地开展营业活动,而在我国开展营业活动。比如注册一个香港公司(可以是韩国,日本等),再配一个香港注册商标,而后在朋友圈里宣传得到了国际品牌的全国独家代理,就这么简单。其实公司实际的营业地、产品生产地等都在大陆境内,只是注册在了大陆以外的地方。

  事实上,注册离岸公司,比注册国内公司的程序更加便捷、开放,成本也更加低廉,并且还没有营业范围和地区范围的限制。许多企业也经常用跨国经营来增强企业实力,扩大企业经营区域。而注册成立海外离岸公司是企业走向世界,开展跨国业务,提升企业国际形象的捷径。因此,并不是注册地在其他国家,就意味着这个是个国际品牌或者跨国公司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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