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明胜律师,2005年毕业从事法律工作,先后供职于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、河南仰天律师事务所,现执业于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。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河南律师协会会员,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交通事故、人身损害赔偿、婚姻继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朱明胜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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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很大,除了损害正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其物品的质量可能存在瑕疵,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下面小编详细讲讲不正当竞争的危害。
反不正当竞争是调整企业竞争行为的规范。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,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。
不正当竞争的危害:
现在,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我国市场中非常普遍,几乎在所有行业都存在这一问题,种类越来越多,危害越来越大。
第一,种类越来越多。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规定了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,即混淆行为、商业贿赂行为、虚假宣传行为、侵犯商业秘密行为、低价倾销行为、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、诋毁商誉行为。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,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要远远超出这七种行为,出现了很多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,如利用第三人的恶意损害、虚假宣传行为、虚假荐证行为、“傍名牌”行为等等,这些行为单纯向上述七种行为套可以说难度较大,因此现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是越来越多。
第二,危害越来越大。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也越来越大,除了给正常的经济主体造成经济损失之外,很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产品其质量存在瑕疵,给消费者的人身安全、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损害。据《经济日报》载文,“我国目前每年的劣质假冒产品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000亿元,相当于全国城乡居民近一年的消费总额”,由此可以看出不正当竞争行为给我国经济发展会造成巨大的损害。
不正当竞争的做法:
1、采取贿赂或变相贿赂等手段推销商品或采购商品,如采用各种形式的帐外回扣和奖金等方式推销商品或采购商品。
2、弄虚做假,进行商业欺诈。如假冒名牌商品、以次充好、虚假宣传、掺杂使假、从事虚假的有奖销售等非法营销。
3、搭售商品,将紧俏商品与滞销商品搭配销售等。
4、强买强卖,欺行霸市。如强迫交换对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,限制购买者的购买选择,用行政等手段限制商品流通等。
5、编造和散布有损于竞争者的商业信誉和产品信誉的不实信息,损害竞争者形象和利益。
6、侵犯其它经营者的商业秘密。
7、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。
8、串通投标,有组织地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,或者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,以及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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