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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明胜律师 朱明胜律师,2005年毕业从事法律工作,先后供职于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、河南仰天律师事务所,现执业于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。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河南律师协会会员,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交通事故、人身损害赔偿、婚姻继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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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朱明胜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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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正当竞争

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

  摘要:商场如战场,商家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,有些经营者为了在商战中取胜,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,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,这种行为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。下面由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的内容。

  一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

  1、行为主体为经营者。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**务的法人.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。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,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。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,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。

  2、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
  3、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。

  4、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。

  二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

  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,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,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,分别包括市场混淆、商业贿赂、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、侵犯商业秘密、低价倾销、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、商业毁谤。

  三、反不正当竞争权属于知识产权吗?

  反不正当竞争是对传统知识产权如著作权、商标权、专利权以外的其他知识产权,进行的兜底规定,主要有侵犯商业秘密、虚假宣传等,这些属于知识产权范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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